4、专用配套泵:
检查油水分离器专用配套舱底水泵在供电后能否正常运转,所附连的压力表、真空表或混合型的压力表、真空表是否有指示,根据泵的出口压力来判断泵的工作状态。在泵运转过程中,还需查看泵是否漏水(如往复泵有时会出现皮管漏水的现象),查看使用的是否是专用配套分离泵。此外,检查泵时,还需注意泵的排量问题。根据海大决议A.393(X)的规定,泵的排量必须等于或小于分离器额定处理能力的1.5倍,如果超过了则可要求船方更换。有的船上虽有专用配套分离泵,但该泵存在故障不能使用时,为应付检查,往往用其他大排量的舱底水泵来代替,使用这种泵表现出的特征通常有:所用的泵离分离器较远,不在其附近;泵的铭牌上未标明油水分离器专用泵;分离器筒体上的压力表读数往往超出它的正常工作压力;分离器筒体上的安全阀有时有动作现象。因此,检查时需留意这种情况。
5、安全阀:
由于含油污水在压力过高的情况下油更容易乳化,分离效果不明显,因此在油水分离器的顶部大都设置有安全阀,一般压力在l~3kg。检查时要注意安全阀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,阀体上的手柄提起后能否回位,阀内的弹簧是否卡死,阀柱上的调节螺丝有元人为调节至最低点。只有保证安全阀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才能保证油水分离器良好运转。2007年9月18日,笔者在对某船进行防污染专项检查时,发现该船油水分离器安全阀测试手柄卡死无法动弹(该安全阀为弹簧式安全阀),将安全阀解体后发现调节螺丝被人为调节至最低点,调节螺杆至最高点,安全阀始终处于开启状态,这表明该油水分离器不能正常使用,油污水无法经过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排放入海,该油类记录簿记录伪造事实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?;しā范愿么σ苑lùΨ?,并要求船方立即整改,保证油水分离器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。
6、进一步检查:
在日常管理中应注意油水分离器的保养,每隔3-6个月要从底部泄放阀清除一次沉在底部的固体污渣,并加热清洗一次分离器,清洗时用泵将水加满,排出积油,然后加热至上部水温约80℃(下部约60℃),使洗下来的污油从排油阀排出(必要时启动泵)。查看油水分离器的定期维修保养计划和记录,若怀疑油水分离器长时问未用或未清洗,可要求打开油水分离器,视其是否内壁干燥生锈、没有油迹、分离元件太干净、发霉堵塞;或将排油电磁阀后的一段管路拆卸观察是否干净无油迹,据此均可判断该油水分离器是否长时间未使用过。拆下油水分离器排舷外阀前一段管子,查看或用干净布擦拭管道内壁,若发现有油迹,加上油水分离器不能正常使用,则可判断船舶把清水引入油水分离器15 ppm报警装置作为其取样水样,同时启用油水分离器让其运转超标排放油污水;若油水分离器通往舷外阀前管段法兰处有刚拆装过的痕迹,则可判断船舶非法接旁通管直接向舷外排油污水。
7、油类记录薄的检查:
按MARPOL 73/78公约附则第20条的规定,机器处所的作业情况应相应记入油类记录簿中,包括残油或油泥的收集和处理、舱底水非自动排出舷外或其他处理、排油监控系统的状况、意外的或其他异常的排油等。根据上述要求检查油类记录簿时要注意记录是否规范,残油量是否与机舱实测值相符合,记录中使用油水分离器的排放地点是否符合要求,是否在港口、锚地和零排放区域使用油水分离器,可以对照航海日志查验。2007年9月26日,笔者在某船进行防污染专项检查时,该船油类记录簿记录的残油舱存量是2.16m2,而在机舱实测残油舱的净高为56cm,对照该舱的舱容表残油舱的实际存量应为0.516m3,这就表明油类记录簿记录不正确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?;しā范愿么σ苑?畲Ψ?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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